【逃犯條例】記者袋樽裝水被質疑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指有記者證都要核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10 17:40

最後更新: 2019/06/10 20:37

分享:

分享:

記者袋樽裝水被質疑有攻擊性武器,警方指有記者證都要核實。(資料圖片)

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遊行後,昨晚(9日)激發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,最後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,警方近凌晨於立法會大樓外清場。記協發聲明指,今晨(10日)警方清除龍和道堵塞物及驅趕集會人士,本港多間傳媒機構的新聞工作者,包括記者及攝影師在場拍攝期間遭警方無理驅趕,甚至暴力對待。

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,有留意到記協聲明,他重申警方就與記者合作指引從來沒有改變過,都是在工作上盡量協助記者採訪,絕不會阻礙採訪。

他指,對於聲明中所指的行為,他並不知情,但如有個別記者有問題,歡迎與警方進一步交流,商討長遠可如何合作,改善記者與警方的合作。

被問及為何有記者被搜出袋中樽裝水被質疑為武器,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,昨晚有示威者出示偽造記者證,直言「不是出示記者證就是記者」,強調要先經過核對,有關事件可能因此而發生誤會。